关于暂停铬含量超标胶囊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产品在线交易的通知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2/4/23
各医疗机构、有关经营企业: 根据卫生部《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7号)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现暂停在我省药品采购交易平台中涉及的该部分产品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各医疗机构和有关经营企业自通知发布日起暂停销售和使用该部分产品,待药监部门明确后再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在线交易产品目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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